为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,推动新媒体、自媒体公众信息服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》《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海港区委网信办组织开展属地网络新媒体、自媒体新一轮备案登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备案时间2022年7月28日—8月18日,进行集中备案登记。二、备案对象1、在微博号、微
为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,推动新媒体、自媒体公众信息服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》《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海港区委网信办组织开展属地网络新媒体、自媒体新一轮备案登记...